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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违禁品要求
一、货物入我司仓库完成交接后,被查验出违禁品,扣货并一律罚款1000元,并不接受任何解释,严重者将追究因此引起的相关刑事责任。
二、已转出至中转仓库,或者口岸安检的,根据违禁品级别设置相应罚款金额,起罚金额1000元起不设上限。
违禁品如下:
(一)各类武器、弹药。如枪支、枪支配件,子弹、炮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。
(二)各类易燃烧性物品,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、膏状物品、化妆品、电池等。
(三)各类易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危化品等。
(四)各类烈性毒药、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、镭、钚等。
(五)各类麻醉药物。如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素等。
(六)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、宣传品等。
(七)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兽骨等。
(八)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,如国家秘密    文件和资料、国家货币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、珍贵文物等。
(九)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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